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,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問題,提高融資性擔保機構服務小微企業融資需求的能力,近日寧波市經信委聯合市財政局、人行市中心支行制定出臺了《關于試行政銀擔三方分擔融資性擔保代償損失的通知》,開展政府、銀行、擔保公司三方共同分擔擔保代償損失機制。
根據新機制,從2014年起連續3年每年在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500萬元專項資金,對融資性擔保機構為寧波市小微企業,特別是“小升規”及重點培育對象企業貸款提供擔保發生的代償損失,由政府、銀行、擔保公司三方按20%:20%:60%的比例共同分擔。為突出小微企業融資需求,規定對規上小微企業單筆擔保貸款額度不超過300萬元、規下小微企業單筆擔保貸款額度不超過100萬元。
據了解,政府、銀行、擔保公司三方共擔擔保代償損失機制屬寧波市首創,政府資金杠桿作用也十分明顯。據測算,以500萬元的政府專項資金,放大倍數100倍,假設壞賬損失率5%,月末貸款在保余額可達5億元。假設平均每家小微企業融資200萬元,期限6個月,每年可解決450多家次小微企業融資需求。該機制的出臺,將促使想擔保又不敢擔保的擔保公司敢于擔保,小微企業的融資難、擔保難的問題也在一定程度上可得到緩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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